2021年10月,上级下达我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灾后重建项目)补助资金904万元,全部为省级资金。按照《郑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分配原则
按照《郑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郑财预〔2021〕581号)要求,此次下达资金重点用于灾后恢复重建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因灾发生规模性返贫。经登封市财政局和乡村振兴局研究确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资金主要按照灾后损毁情况进行分配。
二、资金分配情况表
详见附表。
监督电话:62882306 12317
登封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