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县级
2024-02-09 2024-02-09
2024年登封市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2023年12月,上级提前下达我市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3229万元。按照《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5号)文件要求,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31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33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35号)及《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36号)等文件要求,共下达我市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3229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546万元;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563万元;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87万元;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33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5号)文件要求,经中共登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批准情况分配资金。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详见附表。

监督电话:62882306  12317

 

 

 登封市财政局  

2024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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