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呼沱村六组农民集体、大呼沱村五组农民集体、大呼沱村二组农民集体、大呼沱村一组农民集体、大呼沱村三组农民集体、大呼沱村组农民集体因保管不善,将登集有(2014)第02049号、登集有(2014)第02051号、登集有(2014)第02073号、登集有(2014)第02074号、登集有(2014)第02089号、登集有(2014)第02097号、登集有(2014)第02100号、登集有(2014)第0210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大呼沱村六组农民集体、大呼沱村五组农民集体、大呼沱村二组农民集体、大呼沱村一组农民集体、大呼沱村三组农民集体、大呼沱村组农民集体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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