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爻村四组农民集体、陈爻村六组农民集体、陈爻村五组农民集体、陈爻村十组农民集体因保管不善,将登集有(2014)第02132号、登集有(2014)第02180号、登集有(2014)第02198号、登集有(2014)第02207号、登集有(2014)第02211号、登集有(2014)第0222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爻村四组农民集体、陈爻村六组农民集体、陈爻村五组农民集体、陈爻村十组农民集体
2026年7月15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