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8日因王俊松继承王振凯(曾用名王振克)的不动产,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房屋坐落:登封市少林路紫藠地35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登01415
土地坐落:南街村五组
土地证号:登国用(宅)字第1171号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显示王振凯的继承人有以下人员:
父母亲于早年去世
配偶乔苗月已2007年11月27日去世
两人共同生育1个子女
长子:王俊松,汉族,410XXXXXXXXXXX6012
以上不动产如有其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请于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为申请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
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8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