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冰涵因保管不善,将豫(2025)登封市不动产权第000935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冰涵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