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佳乐因保管不善,将 豫(2026)登封市不动产权第000150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弋佳乐
2026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