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0日韩丽娟因继承韩克仁的不动产,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房屋坐落:登封市嵩山路北段西侧
不动产权证号:登0201018953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显示韩克仁的继承人有以下人员:
父亲:韩明道,汉族,早年去世;
母亲:郑秀荣,汉族,早年去世;
配偶:赵秀英,汉族,2025年3月25日去世;
赵秀英的父亲母亲已于早年去世,姓名不详;
长子:韩志刚,汉族,410XXXXXXXXXXXXX73;
次子:韩志彪,汉族,410XXXXXXXXXXXXX3X;
长女:韩志娟,汉族,410XXXXXXXXXXXXX65;
次女:韩丽娟,汉族,410XXXXXXXXXXXXX44;
以上不动产如有其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请于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为申请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
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20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