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3日赵爱香因继承王新令的不动产,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不动产坐落:登封市嵩山路南段东侧白龙小区6号楼1单元5层502
房屋所有权证号:登200808000062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显示王新令的继承人有以下人员:
父亲,早年去世
母亲,早年去世
配偶,赵爱香,汉族,410XXXXXXXXXXXXX20
长子,王海强,汉族,于2017年2月18日去世
长女,王海芳,汉族,410XXXXXXXXXXXXX42
王海强的继承人有以下人员:
长子,王晨乐,汉族,410XXXXXXXXXXXXX11
长女,王晨欢,汉族,410XXXXXXXXXXXXX2X
以上不动产如有其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请于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为申请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
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3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