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颍阳镇(陈沟村)农房不动产登记的公示
登记申请人 | 颍阳镇陈沟村村民26户(详见附表) |
申请登记事项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不动产坐落 | 颍阳镇陈沟村 |
不动产类型 | 土地/房屋 |
不动产基本情况 | (详见附表) |
备注 | |
以上不动产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2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异议送达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62886998 公示单位: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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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颍阳镇(范寨村)农房不动产登记的公示
登记申请人 | 颍阳镇范寨村村民7户(详见附表) |
申请登记事项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不动产坐落 | 颍阳镇范寨村 |
不动产类型 | 土地/房屋 |
不动产基本情况 | (详见附表) |
备注 | |
以上不动产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2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异议送达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62886998 公示单位: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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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颍阳镇(郭寨村)农房不动产登记的公示
登记申请人 | 颍阳镇郭寨村村民72户(详见附表) |
申请登记事项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不动产坐落 | 颍阳镇郭寨村 |
不动产类型 | 土地/房屋 |
不动产基本情况 | (详见附表) |
备注 | |
以上不动产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2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异议送达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62886998 公示单位: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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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颍阳镇(李洼村)农房不动产登记的公示
登记申请人 | 颍阳镇李洼村村民14户(详见附表) |
申请登记事项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不动产坐落 | 颍阳镇李洼村 |
不动产类型 | 土地/房屋 |
不动产基本情况 | (详见附表) |
备注 | |
以上不动产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2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异议送达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62886998 公示单位: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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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颍阳镇(刘村)农房不动产登记的公示
登记申请人 | 颍阳镇刘村村民11户(详见附表) |
申请登记事项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不动产坐落 | 颍阳镇刘村 |
不动产类型 | 土地/房屋 |
不动产基本情况 | (详见附表) |
备注 | |
以上不动产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2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异议送达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62886998 公示单位: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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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颍阳镇(刘寨村)农房不动产登记的公示
登记申请人 | 颍阳镇刘寨村村民36户(详见附表) |
申请登记事项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不动产坐落 | 颍阳镇刘寨村 |
不动产类型 | 土地/房屋 |
不动产基本情况 | (详见附表) |
备注 | |
以上不动产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2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异议送达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62886998 公示单位: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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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颍阳镇(宋窑村)农房不动产登记的公示
登记申请人 | 颍阳镇宋窑村村民2户(详见附表) |
申请登记事项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不动产坐落 | 颍阳镇宋窑村 |
不动产类型 | 土地/房屋 |
不动产基本情况 | (详见附表) |
备注 | |
以上不动产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2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异议送达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62886998 公示单位: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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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颍阳镇(王堂村)农房不动产登记的公示
登记申请人 | 颍阳镇王堂村村民37户(详见附表) |
申请登记事项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不动产坐落 | 颍阳镇王堂村 |
不动产类型 | 土地/房屋 |
不动产基本情况 | (详见附表) |
备注 | |
以上不动产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2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异议送达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62886998 公示单位: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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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颍阳镇(张庄村)农房不动产登记的公示
登记申请人 | 颍阳镇张庄村村民6户(详见附表) |
申请登记事项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不动产坐落 | 颍阳镇张庄村 |
不动产类型 | 土地/房屋 |
不动产基本情况 | (详见附表) |
备注 | |
以上不动产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2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异议送达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62886998 公示单位: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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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颍阳镇(竹园村)农房不动产登记的公示
登记申请人 | 颍阳镇竹园村村民12户(详见附表) |
申请登记事项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不动产坐落 | 颍阳镇竹园村 |
不动产类型 | 土地/房屋 |
不动产基本情况 | (详见附表) |
备注 | |
以上不动产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2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异议送达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62886998 公示单位: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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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颍阳镇(庄王村)农房不动产登记的公示
登记申请人 | 颍阳镇庄王村村民56户(详见附表) |
申请登记事项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不动产坐落 | 颍阳镇庄王村 |
不动产类型 | 土地/房屋 |
不动产基本情况 | (详见附表) |
备注 | |
以上不动产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2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异议送达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62886998 公示单位: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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