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黑来因保管不善,将登(建)国用(1994)字第3053号 国有土地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贾黑来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