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喻超因保管不善,将豫(2021)登封市不动产权第0009623号不动产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康喻超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