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权利人: 屈国伟;身份证号: 41XXXXXXXXXXXX05。
于2023年4月11日,向我局申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补证。
房屋坐落:登封市菜园路北段(公交公司家属院)
面积: 121.95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住宅
起止日期:2023年04月11日至2023年05月05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房屋所有权证 登0401020482号作废。
日期:2023年4月11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