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人: 王国钦;身份证号:41XXXXXXXXXXXXXX31。于2023年06月19日,向我局申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
不动产坐落: 登封市颍河路中段铁路公司家属院3号楼2单元5层503
面积:179.10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住宅
起止日期:2023年06月19日至2023年07月12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不动产权证书 登0401020076作废。
日期:2023年06月19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