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人: 术林达;身份证号: 41XXXXXXXXXXXXXX33。
于2023年8月15日,向我局申请土地证书遗失补证。
不动产坐落:登封市大禹路与环山路交叉口南侧嵩山一号42号楼2单元2层203
面积:90.73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住宅
起止日期: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9月5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豫(2021)登封市不动产权第0008023号作废。
日期:2023年8月15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