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12日因刘书明继承刘大法的土地,申请土地的转移登记:
房屋座落:登封市城关镇西关村8组
土地证号:登国用(藉)字第121号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显示的刘大法继承人有以下人员:
父亲,男,刘风亭,早年病故
母亲,女,牛 氏,早年病故
配偶,女,景 月,早年去世
长子,男,刘银明,汉族,41XXXXXXXXXXXXXX95
次子,男,刘书明,汉族,41XXXXXXXXXXXXXX12
以上不动产如有其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请于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为申请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
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4月12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