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人: 袁颖苗;身份证号:41XXXXXXXXXXXXXX25。
于2023年8月21日,向我局申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
不动产坐落:登封市颍河路与少室路交叉口西南角登封国际商贸城B地块3号楼1单元1层137铺面积:52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商铺
起止日期: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9月11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不动产权证书豫(2017)登封市不动产权第0004164号作废。
日期:2023年8月21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