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权利人: 袁喜辉 ;身份证号: 41XXXXXXXXXXXXXX30 。
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向我局申请 不动产权证 遗失补证。
房屋坐落:登封市少林路东段路北、福佑路东华汇住宅小区二期11号楼2单元504
面积: 206.72平方米 ,权利属性: \ ,
用途: 住宅。
起止日期: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26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原不动产证书 豫(2017)登封市不动产权第0001590号作废。
日期:2023年9月5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