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人: 唐君;
于2023年9月18日,向我局申请土地证书遗失补证。
不动产坐落:登封市颍河路与规划三路交叉口西北角建业嵩悦府(西地块)23号楼1单元7层701
,面积:139.59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住宅地
起止日期: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16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不动产豫(2020)登封市不动产权第0004974号作废。
日期:2023年9月18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