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人: 郭现伟。
身份证号:41XXXXXXXXXXXXXX34。于2023年09月26日,向我局申请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补证。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豫(2020)登封市不动产权第0003961号
不动产坐落:登封市南环一路与少室路交叉口西南角颍南世家7号楼1单元9层901
面积:124.69平方米
权利属性:\,
用途:住宅
起止日期: 2023年09月26日起2023年10月26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不动产登记证明号豫(2020)登封市不动产权第0003961号作废。
日期:2023年09月26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