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兰英位于登封封市前七星街东五巷10号有一处自建房房产,持有登房权证字第04551号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面积:130.24 平方米。及1991年00363号登封县干部职工在县城建私房清查整顿使用证。现申请换发不动产权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该宗土地使用权权属、四至及房屋所有权进行公告。如对该宗土地使用权权属、四至及房屋所有权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如到期未有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为申请人换发不动产权证。
联系人:韩晓伟
电话:62886998
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9月 1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