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证权利人: 刘治军;身份证号: 41XXXXXXXXXXXXXX32。
郜云歌;身份证号: 41XXXXXXXXXXXXXX20
于2023年10月17日,向我局申请不动产权权证书遗失补证。
房屋坐落:登封市阳城路以东、颍河路以南、南环二路以北御园一期9号楼2单元8层808面积:147.46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住宅
起止日期: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1月8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不动产权证豫(2020)登封市不动产权第0003164号,豫(2020)登封市不动产权第0003165号作废。
日期:2023年10月17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