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证权利人: 周洪涛 ;身份证号: 41XXXXXXXXXXXXXX54 。
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向我局申请 不动产权证 遗失补证。
宗地坐落:登封市嵩山村四组
面积: 264平方米 ,权利属性: 集体 ,
用途: 宅基地
起止日期:2023年 10月 17 日至2023年10月8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原土地使用权证证书 登宅集用(2004)351号作废。
日期:2023年10月17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