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权利人:秦朝霞;身份证号:41XXXXXXXXXXXXXX48。
于2023年12月07日,向我局申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补证。
不动产坐落:登封市嵩阳办事处滨河路东、棋盘山西天道·龙玺湾8号楼3单元3层306不动产登记证明号:豫(2018)登封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959号
面积: 87.34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住宅
起止日期:2023年12月07日至2023年12月28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号:豫(2018)登封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959号作废。
日期:2023年12月07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