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证权利人: 袁殿卿;身份证号:41XXXXXXXXXXXXXX10。
于2023年11月28日,向我局申请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证遗失补证。
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证号:登05909/登国用(宅)字第588号
不动产坐落:登封市滨河路622号
面积:194平方米/198平方米,权利属性:\,划拨
用途:住宅/自建房
起止日期: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1月17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房屋所有权证登05909/登国用(宅)字第588号作废。
日期:2023年11月28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