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因王双双继承王鸿宾的房屋,申请房屋的转移登记:
房屋所有权证:登房权字第16757号
房屋座落:登封市阳城路南段西侧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显示的王鸿宾继承人有以下人员:
父亲,早年去世;
母亲,早年去世;
配偶,王晓红,女,身份证号:41XXXXXXXXXXXXXX61;
长女,王双双,女,身份证号:41XXXXXXXXXXXXXX27;
以上不动产如有其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请于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为申请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
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29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