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人: 梅一博;身份证号: 410************514
于2024年01月09日,向我局申请遗失补证。
不动产坐落:登封市崇高路中段北侧七星街嵩岳小区1号楼4单元3层308
面积:168.85平方米,
用途:住宅
起止日期:2024年01月09日至2024年01月29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不动产权证豫(2020)登封市不动产权第0001684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