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申请人
登封市颍阳镇裴塘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申请登记事项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不动产坐落
河南省登封市颍阳镇裴塘村
不动产类型
土地
不动产基本情况
14812.10平方米(22.22亩)
备 注
工业用地
以上不动产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3月21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异议送达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62886998
公示单位: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