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人: 付建国;身份证号:41XXXXXXXXXXXXXX37
于2024年02月28日,向我局申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
不动产坐落:登封市守敬路南段东侧兴高十一巷
面积:259.79平方米
权利属性:\,
用途:住宅
起止日期:2024年02月29日至2024年03月20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房屋所有权证登0601023448声明作废。
日期:2024年02月28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