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人: 弋帅帅;身份证号:41XXXXXXXXXXXXXX3X
于2024年02月26日,向我局申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
不动产坐落:登封市大禹路与环山路交叉口南侧嵩山一号41号楼1单元5层501
面积:143.28平方米
权利属性:\,用途:住宅
用途:住宅
起止日期:2024年02月26日至2024年03月18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不动产权证书豫(2024)登封市不动产权第0000005号。
日期:2024年02月26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