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人: 仝利君;身份证号:410XXXXXXXXXXXXX45。
于2024年03月14日,向我局申请土地证书遗失补证。
不动产坐落:登封市大禹路与207国道交叉口武术购物城3号楼1单元4层401
,权利属性:\,
用途:土地
起止日期:2024年03月14日至2024年4月3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豫(2018)登封市不动产权第0004851号作废。
日期: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