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人: 李玉珠;身份证号:410XXXXXXXXXXXXX37。
于2024年05月10日,向我局申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
不动产坐落:登封市洧河路与菜园路交叉口东北角坤田名邸2号楼2单元4层403
面积:124.58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住宅
起止日期: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05月30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不动产权证书豫(2017)登封市不动产权第0000116号号作废。
日期:2025年05月10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