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权利人:李运平;身份证号:41XXXXXXXXXXXXXX78。
于2024年05月31日,向我局申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补证。
不动产证明号:1603032607
起止日期: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6月21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不动产登记证明号:1603032607作废。
日期:2024年05月31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