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3日张爱芬因继承韩颍立的不动产,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房屋座落:登封市少林路紫藠地
不动产权证号:登 06218号
面积:75平方米。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显示韩颍立的继承人有以下人员:
父亲,韩克勤,汉族,与早年去世
母亲,高玉兰,汉族,与早年出世
配偶,张爱芬,汉族,410XXXXXXXXXXXXX41
长子,韩吉星,汉族,410XXXXXXXXXXXXX54
长女,韩星航,汉族,410XXXXXXXXXXXXX20
以上不动产如有其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请于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为申请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
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13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