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1992年登封县大金店合作商店房屋所有权登记程序错误,该登记已于2024年11月18日予以更正。因我机构无法收回登房权字第05840号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现公告登房权字第05840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公 告
1992年登封县大金店合作商店房屋所有权登记程序错误,该登记已于2024年11月18日予以更正。因我机构无法收回登房权字第05840号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现公告登房权字第05840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