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1日韩迎旭因继承韩天彬不动产,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房屋坐落: 登封市崇福路一巷
房屋所有权证:登房权字第10171号
土地证号:登国用(宅)字第0916号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显示韩天彬的继承人有以下人员:
父亲、母亲于早年去世
配偶,郑瑞平,汉族,41XXXXXXXXXXXXXX20,已去世
长子,韩迎旭,汉族,41XXXXXXXXXXXXXX15
长女,韩瑛娜,汉族,41XXXXXXXXXXXXXX49
以上不动产如有其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请于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为申请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
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1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