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郑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义务人吴小苟)因保管不善,将 豫(2018)登封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427号号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权利人郑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义务人吴小苟)
2024 年12月26日
权利人郑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义务人吴小苟)因保管不善,将 豫(2018)登封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427号号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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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