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登封市税务局因保管不善,将 登建国用(1993)101号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国家税务总局登封市税务局
2024 年12月26日
国家税务总局登封市税务局因保管不善,将 登建国用(1993)101号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国家税务总局登封市税务局
2024 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