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吴帝瑾因继承景秋荣的不动产,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房屋坐落:登封市洧河路南、客运站北、阳城路西御景东方13号楼1单元5层504
房屋坐落:登封市洧河路南、客运站北、阳城路西御景东方13号楼1单元5层505
不动产权证号:登房权证字第1601113801号
不动产权证号:登房权证字第1601113966号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显示景秋荣的继承人有以下人员:
父亲,景石炎,已于2008年去世;
母亲,张秀恋,汉族,410XXXXXXXXXXX204X;
丈夫,吴国振,已于2011年5月20日离婚;
长子,吴帝瑾,汉族,410XXXXXXXXXXX2031;
长女,吴冠瑾,汉族,410XXXXXXXXXXX2069;
以上不动产如有其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请于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为申请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
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31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