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坤 因保管不善,将 豫(2020)登封市不动产证明第0008720号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松坤
2025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