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大冶镇周山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
的公告
| 登记申请人 | 登封市大冶镇周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 申请登记事项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 不动产坐落 | 河南省登封市大冶镇周山村 |
| 不动产类型 | 土地 |
| 不动产基本情况 | 651.41平方米(0.98亩) |
| 备注 | 文化用地 |
以上不动产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2月26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异议送达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62886998 公示单位: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0二五年二月七日 | |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