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11日李恒、李欣润因继承李国的不动产,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土地坐落:河南省登封县北街村依嵩园2-15号
土地证号:清查整顿使用证02578号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显示李国的继承人有以下人员:
父亲,李金生早年已故;
母亲,王梅兰早年已故;
配偶,郭莲珠,汉族,41XXXXXXXXXXXXXX26;
长女,李 恒,汉族,41XXXXXXXXXXXXXX41;
次女,李欣润,汉族,41XXXXXXXXXXXXXX22;
以上不动产如有其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请于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为申请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
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3月11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