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2日因张聪昊继承张炳炎的土地、房屋,申请土地、房屋的转移登记:
土地证号:登国用(宅)字第0694号
坐落:北街村四组
房屋所有权证号:登房权字第08628号
房屋坐落:登封市积翠园三巷4号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显示的张炳炎继承人有以下人员:
父亲,张麦成,已于早年死亡;
母亲,毕秀英,已于早年死亡;
配偶,王爱,女,汉族,身份证号:41XXXXXXXXXXXXXX67长子,张聪昊,男,汉族,身份证号:41XXXXXXXXXXXXXX14
长女,张慧霞,女,汉族,身份证号:41XXXXXXXXXXXXXX25
以上不动产如有其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请于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为申请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
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2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