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秀丽 因保管不善,将 登0701023838号 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孙秀丽
2025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