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梅荣 因保管不善,将 登(建)国用(1994)3187号、登200808001305 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梅荣
2025年 7 月 25 日
陈梅荣 因保管不善,将 登(建)国用(1994)3187号、登200808001305 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梅荣
2025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