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28日张洪卫因继承张小兰的不动产,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房屋坐落:河南省登封市嵩阳办事处嵩阳桥客运公司家属院1号楼2单元304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登房权证字第0501021624号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显示张小兰的继承人有以下人员:
父亲,已早年去世
母亲,已早年去世
配偶,程妞,汉族,41XXXXXXXXXXXXXX2X,2025年4月2日去世。
长子,张洪卫,汉族,41XXXXXXXXXXXXXX34
次子,张洪亮,汉族,41XXXXXXXXXXXXXX12
长女,张红玲,汉族,41XXXXXXXXXXXXXX44
以上不动产如有其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请于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为申请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
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7月28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