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申请人 | 登封市颍阳镇裴塘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申请登记事项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不动产坐落 | 河南省登封市颍阳镇裴塘村 |
不动产类型 | 土地 |
不动产基本情况 | 10189.22平方米(15.28亩) |
备注 | 二类工业用地 |
以上不动产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十七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 工作日内(2025年08月22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封市 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 将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异议送达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62886998
公示单位: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五年八月四日 | |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