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岗村八组农民集体 因保管不善,将 登集有(2014)第04260号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登封市卢店街道崔岗村村民委员会
2025 年11月07日
崔岗村八组农民集体 因保管不善,将 登集有(2014)第04260号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登封市卢店街道崔岗村村民委员会
2025 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