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运福因保管不善,将登(建)国用(1997)14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运福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