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琦龙 因保管不善,将 豫(2019)登封市不动产权第0007373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琦龙
2026年2月25日